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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净文报导
2013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当习近平还在从美国飞回北京的飞机上时,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已经站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审判席上了。不过没穿马甲、没戴手铐脚镣的刘志军,只恭恭敬敬站了三个半小时,在上演了一场“激情哭戏”之后,这个被查了两年多、涉及400多案例、牵扯数亿人民币的正部级贪官的审判就草草结束了,官方宣称择日宣判。
对于刘志军贪腐案的一审,业界人士无不称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怎么还会出现这么古怪的事!”
刘志军案是习、李上台后,司法机关第一个公开审理的省部级官员,然一审速决轻判,与习、李高调肃贪的政策相抵触,也令人怀疑中共高层内部内斗愈趋激烈。
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手提拔的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贪腐一案的一审,6月9日在刘的声泪俱下中结束,官方称择日宣判。
受贿百亿、还是6,500万或1,500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作为公诉人指控说,1986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
此前民间盛传刘志军号称“刘百亿”,其受贿财产超过120亿,而一审却变成了六千多万,零头都不到。检察院指控刘志军的案卷材料共477卷,控辩双方对事实无异议,但官方给刘志军指派的两位律师娄秋琴和钱列阳,还就丁羽心一人行贿的4,900万元是否属于贿赂,在法庭上与控方辩论。
据《新京报》报导,2007年12月,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带走调查,刘志军因担心何洪达的交代牵连自己的受贿问题,便指使丁羽心出资找关系,想让何洪达不被移送司法机关或受到较轻处理。检察院认定这4,900万是贿赂,但钱列阳举例说,A让B去看望C时,B如果送了一个金元宝给C,这是否就意味着A受贿。
他的辩护意见是“罪刑法定”原则。“尽管刘志军要求丁羽心花钱捞人这件事情是不对,但并不意味着是受贿。我国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并没有这方面的条文。我个人认为这是刘志军与丁羽心两人共同行贿未遂。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对该类新型案件作出司法解释,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不应按照受贿罪来定。”假如最后法官认定这不算受贿,那刘志军只受贿了1,500万。
中国铁路因一个女人损失20亿
检方另一项指控称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罪。刘志军与丁羽心合作,干预铁路建设的招标项目,造成了重大国家财产损失。官方称,刘志军让以煤炭运输起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丁羽心获得了20多亿元的好处,不过民间称丁实际获利30多亿。
中纪委调查证实,丁书苗等人向中标企业收取2.5~4%的中介费,涉案官员多达300多人。高铁项目很多材料都是由丁书苗的博宥集团提供的,价格要比市场至少高出两三倍左右。大陆媒体曾报导高铁上的“天价厕所”,每个花费30万,比市价高四倍以上,但不到一年就坏了。
刘志军在公开讲话中经常用“跨越式发展”来定位中国铁路发展的方式,业界称之为“刘跨越”,百姓称他是在搞铁路“大跃进”,结果造成巨大安全事故和投资损失。2008年后,刘志军从国务院四万亿救市计划中拿钱,用在铁路上的投资就达到了7,000亿元,超过了国家一年的军费,如今中国铁路负债累累,而百姓过年回家难的困境一直没有解决。
2008年,刘志军从国务院四万亿救市计划中拿7,000亿元用于投资铁路,而如今中国铁路负债累累,百姓过年回家难的困境一直没有解决。
2011年7月23日温州高速铁路上发生火车追尾事件,造成数百人伤亡,2011年12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表调查报告,认定刘志军“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比如他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将甬温铁路项目批复的设计标准由每小时200公里提高到250公里。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科技司司长周翊民称刘志军的高铁速度是不顾安全系数的造假,合同上明确标明最高运营速度是300公里,但刘志军却改成了350公里。虽然技术上可以跑到350公里每小时或更快的速度,但牺牲了“安全余量”,带来了安全隐患。
2011年7月23日温州高速铁路上发生火车追尾事件,造成数百人伤亡,刘志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睡了红楼梦,又来调戏中国梦”
人们还注意到,此前大陆广泛报导的刘志军接受性贿赂、玩弄多名女性的罪行,检察院根本就没有提及。坊间普遍流传,丁书苗2009年出资5,000万元参与拍摄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女诗人赵丽华在微博上写出“部长幸遍红楼众粉黛”爆料:刘志军曾潜规则过新红楼梦剧组的多位女演员。从新红楼筹拍到播放,剧组演员被潜规则之声不绝于耳,新红楼晴雯扮演者杨幂曾透露,剧组在选角时有潜规则。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问题。
不过这次一审根本没有提到女色问题,据说中国法律没有“性贿赂”这项罪名,所以公诉人没有提及。这让人联想到2012年8月31日《新世纪》周刊的道歉。《新世纪》曾在〈危险的关系〉一文曾报导了刘志军涉贪案件背后的利益链,讲述其与丁书苗进行交易、及与其他女性的故事,但该周刊在道歉中并未指出哪部分报导、到底有多少报导严重失实。
一审中刘志军做了十几分钟的最后陈述,他声泪俱下说什么他犯罪是由于“放松了自己的学习和思想警惕”,好像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是否腐败完全靠个人的自觉,官方没有任何防范腐败的机制,他还说:“感谢党这么多年的栽培,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本应该为中国梦贡献自己的能力”等等。
面对鳄鱼的眼泪,检方当庭表示,刘志军“悔罪欲望”强烈,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不过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却向媒体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
此话传出,一片哗然。面对检方辩方的角色错位,人们极为不解:“这检方像律师,律师像检方,天朝的司法不断挑战底线。”为何控诉人反倒替罪犯开脱,而他的辩护律师却并不为他求情呢?“莫非双方把稿子拿错了?”“不知这个律师是反骨仔,还是真的正直?——法庭上居然还有反串的!中国真是地大物博,什么鸟事都有啊!——真是:一切皆有可能!”
很多民众也不认可刘志军的赎罪表演。有人说,刘志军是“睡了红楼梦,又来调戏中国梦”,还有人说:“如果法律之剑因为贪官的眼泪而掉落地上,或者说,贪官抹抹眼泪就能融化法律利刃,我敢说,如何练就‘哭功’将会成为官员们竞相修练的‘秘笈’了,甚至还会因此而出现‘哭功规划’之类的新型职业呢!不信,拭目以待!”
香港《东方日报》发表柳三禅的文章认为“刘志军不得不死”,习近平、王岐山要是放过刘志军,第五代的反腐新政就全线崩溃,往后的反腐就是空话。他认为检方之所以提出从轻处罚,主要是测试社会反应,看其声泪俱下是否可以获得社会同情。第二、也是测试“退赃”在量刑中的社会反应。第三、对于中纪委“抗拒从严、坦白从宽”原则,也有个交代。
古怪:从四个特别到一审轻判
回顾刘志军案走过的历程,2011年2月12日他被中纪委带走后,被免去了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23天后人大又免去其部长职务,王立军出逃后,刘志军的案子一直拖下来了,直到2013年4月10日,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用了四个“特别”来描述其罪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4月10日北京市检察机关的刘志军起诉书上“四个特别”属于重判的信号,然而6月9日刘志军一审却草草结束。(视频截图)
据《京华时报》报导,刘志军目前的辩护律师是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此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表示:“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
大陆很多司法专家也指出,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用词上看,“四个特别”属于重判的信号,而且中共18大后,习近平、王岐山、李克强的新班子反腐策略更加明确,强调苍蝇老虎一起打,而刘志军也是习、李上台后,司法机关第一个公开审理的省部级官员,不拿出点颜色来杀鸡儆猴,今后新班子如何维持下去,于是很多人都预测刘志军是必死无疑。
尽管刘志军犯下了至今中共落马官员的“八项之最”,然而在6月9日的匆匆一审后,刘志军的贪腐金额只有几千万,检方竟然主动提出可以从轻审判之后,刘志军“很可能判死缓”的说法甚嚣尘上,不过还是有很多不同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戴和平律师也公开质问说:“刘志军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八亿元,检察院怎么只认定受贿6,000万元?检察官与律师幽默的说法,是令人耳目一新,还是另有伏笔?”
美国专栏作者顾猷则认为,当局对刘志军的一审只用了三个半小时,是个“速杀”信号:477本卷宗的案子,半天审完,这是速杀迹象。速审、速判、速杀,这是要把刘志军案办成打老虎的政治表态案,了结刘,给左和右一个交代。
首个官方公布财产过亿的高官
6月9日官方报导中并没有提到刘志军贪污受贿了多少财产已经被官方收缴,眼看刘志军一审所牵扯的477个案宗就这样以“破吉尼斯纪录”的方式草草审理结束了,刘可能被轻判,可就在第二天的6月10日,大陆媒体突然公开报导说,刘志军至少受贿数十亿。
报导说,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万9,565.81元、12万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万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2万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亿9,553万6,418.55元、23万5,657.22美元、223万2,021欧元、15万7,205.32加元、8,525万1,441.44港元,冻结股票帐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有民众调侃总结说:刘志军算是“首个公布财产过亿”的中共高官,用图表简单表示,他被查前有:房产:374套;钱财: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5万、欧元223万、港元8,525万;股票:帐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万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汽车:16辆;书画、饰品:612件。
有人说:“一幅图读懂中国,为什么官员财产不敢公开?为什么铁道部负债2.79万亿?为什么官员将财产、子女、情人转移国外?为什么民众如此仇官?为什么说反腐只是说着玩?……612件书画、饰品比上面全部加起来都值钱!没人敢估价,没准上百亿吧!”有人说这张简表还漏掉了二奶数目。
还有人说:374套房子,如果每一天换住一套,一年还剩9套;如果摊到每一个省市,平均每省超过10套。刘志军十代人都不必要这么多房产,唯一合理的解释:刘志军仅是代理人。难怪不能实施官财公示制度!难怪房价如此居高不下!那么,谁是他的伯乐?谁在深藏功与名?谁希望保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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